关于征求《徐州市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实施办法》(征求意见稿)意见的公告
|
|
为加强我市地方储备粮管理,确保规模到位,库存真实,质量完好,储存安全,有效发挥地方储备粮调节粮食市场的作用。根据《江苏省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办法》(2020年10月24日,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)的规定,结合我市实际,编制《徐州市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实施办法》,现向社会征求意见,如有意见建议,请于2020年12月5日前反馈至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处;邮政信箱:市行政中心西区综合楼市发改委A419;邮政编码:221018;电子邮箱:fgwcbc123@163.com。
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2020年11月25日
|
|